最新婚姻法,三大变化“冷酷”但却合理
一、财产分配:从 “感情捆绑” 到 “理性切割” 变化核心 房产归属:无论婚前婚后,谁出钱买房归谁所有,即使房产证上有未出资方的名字也可能无效。例如,男方父母出资购房,即使登记在双方名下,离婚时仍优先判给男方。 赠予可撤销:夫妻间一方给予另一方房产或 “加名” 的行为,若结婚时间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,离婚时可主张返还。 冷酷之处 这种 “谁出钱谁受益” 的规则,打破了传统婚姻中 “共同生活即共有财产” 的认知,让婚姻中的财产关系变得 “冷冰冰”。例如,全职太太可能因未参与购房而在离婚时失去居住权。 二、家务补偿:从 “隐形付出” 到 “量化价值” 变化核心 补偿标准:家务补偿数额不再局限于数万元,而是参考当地居民平均收入、个人收入能力及家庭承受度,家庭越富裕,补偿可能越高。 举证简化:全职太太、长期照料老人的一方无需提供详细记账,法院可根据生活常识推定其家务贡献。 冷酷之处 家务劳动的价值被 “明码标价”,看似将家庭关系物质化。例如,一位全职母亲可能因家庭经济条件一般,仅获得数万元补偿,与她数十年的付出相比显得微薄。 三、出轨责任:从 “道德谴责” 到 “法律严惩” 变化核心 赠予无效:出轨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第三者的行为被明确认定为无效,无过错方可追回全部财产。 财产分割倾斜:出轨导致离婚的,过错方可能面临 “净身出户”。例如,一方长期出轨且赠予第三者大量财产,法院可判决其少分甚至不分共同财产。 冷酷之处 这种 “零容忍” 的态度让出轨方付出巨大经济代价,甚至可能影响其基本生活。例如,某案例中男方因多次出轨被判决赔偿女方精神损害 6 万元,并在财产分割中仅获得 20%。 |